澄邁教科局副局長洪善忠 教科局綜治辦主任李景東被立案審查
  兩人對“4·10”學生春游交通事故均負有責任,已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通訊員 何遠芳 記者 黃婷
  本報訊 日前,澄邁縣紀委監察局對縣教科局副局長洪善忠、綜治辦主任李景東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14年4月10日,澄邁縣老城欣才學校春游車隊一輛大巴車在文昌市寶芳鄉高臨村路口處發生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澄邁縣教育局分管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洪善忠對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具體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監管工作的綜治辦主任李景東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澄邁縣紀委常委會、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給予洪善忠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李景東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建議縣教科局免去李景東綜治辦主任職務。
  新聞回放
  2014年4月10日中午11時30分,澄邁老城欣才學校組織586名小學生分乘14輛大巴車到文昌市春游,其中一輛車在文昌市寶芳路段側翻,致8名學生死亡,32人受傷。12日,文昌市公安部門對老城欣才學校校長潘某、學校投資人喻某及其丈夫王某、海航休閑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車隊一名有關人員,及大巴駕駛員趙某刑事拘留。  (原標題:澄邁教科局副局長洪善忠 教科局綜治辦主任李景東被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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